国内个人电脑市场长久以来一直存在原装品牌机和组装兼容机两大类产品。原装品牌机厂商的CCC证书一般都较为齐全;而后者往往是电脑城的商家,根据客户用途和预算需求,代购不同品牌、参数的电脑配件,在店铺内代为组装成各种不同配置的电脑主机或整机,但一般并不冠以任何品牌宣传,也很少有商家办理组装电脑的CCC证书。
2018年初,消费者通过J公司在某电商平台旗舰店,自定配置购买了1台“SEXXX 零号机 U-PC”台式电脑主机,到货后发现机箱内已安装CPU、主板、硬盘、电源和散热器等配件,但未安装内存条(该店不销售内存条)和显卡(一并发货但未安装)。消费者索要上述电脑的CCC证书未果,于是向J公司所在地监管部门投诉。
在调查中,J公司提出其销售的并非成品,因缺少内存和未安装显卡,所以只是配件组合,不能开机运行无需CCC认证。
执法人员就此通过省局请示了国家认监委,认监委答复“来函所述电脑主机属于CCC目录内产品,未经认证,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执法人员据此依法对J公司进行了处罚。
总结:组装电脑主机需要3C认证。个人电脑(微型计算机)属于第1批实施CCC认证的产品,自2003年5月1日起未获得认证的产品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CCC目录中对微型计算机的描述是“由计算模块、存储模块、供电模块和操作系统组成,具有独立结构的实体。该实体可以外接或内置外围设备,组成信息处理系统”(zui早见于2007版,后续一直延续),可见目录中的微型计算机仅指电脑主机,而不包含显示器、打印机(这两类同属CCC目录)、键盘、鼠标等外设。
相关国家法规
从理论上来说,原装品牌机跟组装兼容机的用途、配置、质量要求等方面并无明显区别,都应经过CCC认证;但考虑到组装电脑的特殊情况(经营者规模小、配置多样,仅提供组装服务等),国家认监委在2003年9月出台了国认证函(2003)196号《关于现场组装电脑认证执法检查有关规定的通知》,规定组装电脑如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可视为是商家为消费者提供组装电脑技术服务,此时组装电脑不用办理CCC认证:
1.组装地点须在电脑配件、部件经销商所租用、购买的经营场所内,组装人员是该经营场所的电脑配件、部件销售人员。
2.现场组装整机技术服务的对象是个人消费者(限单台电脑),而不是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其他电脑销售商及用于经营活动的购买者。
3.组装工作应在配件、部件购买后当日内完成并且交付顾客,预先组装成整机后向顾客销售的不在此列。
4.组装成的整机不得标注任何品牌和型号,也不得以任何品牌、型号进行宣传、销售。
5.在组装整机过程中不得使用假冒伪劣、走私等明令禁止销售的产品,使用的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微机配件必须具备相应的认证证书、认证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