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则适用的产品为电信终端产品,包括以下产品各类:移动用户终端(3G,4G,5G产品)、数据终端(含卡)、多媒体终端等。
二、认证依据
认证依据标准:安全GB4943.1; 电磁兼容标准:移动用户终端用GB/T19484.1,GB/T22450.1,YD/T1592.1,YD/T1595.1,YD/T2583.14; 其余像多媒体终端用GB9254,YD/T993
5G增加YD/T2583.18电磁兼容性能要求
三、电信终端3C认证模式
对于I类或II类设备
型式试验 + 获证后监督
四、认证单元划分
按产品类别、型式、规格、工作原理、安全结构等的不同划分申请单元。但具有不同工作方式(如显式方式,打印方式等)的产品应以工作方式不同划分申请单元。产品的设计型号一致,而只是销售型号(如:不同型号之间的差异仅为针对不同的客户或不同的销售地区)不同的产品,可作为一个认证单元委托认证。不同生产者、生产企业的产品不可作为一个认证单元,试验结果不能相互覆盖或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