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年审怎么办理?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复评怎样办理?
年度监督检查
1.认证中心根据企业证书发放时间,制定年检计划,提前向企业下发年检通知。企业按合同要求缴纳年度监督检查费,认证中心组成检查组,到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工作。2.现场检查时,对需要进行检验的产品,由检查组负责对申请认证的产品进行抽样并封样,送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3.检查组根据企业材料、检查报告、产品检验报告撰写综合评价报告,报认证中心总经理批准。4.年度监督检查每年一次。
复评认证
1、对三年到期的认证企业,应重新填写《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申请表》,连同有关材料报认证中心。2、其余认证程序同初次认证。
增项认证
1、需增项认证的企业,填写《环境标志产品增项认证申请表》,连同有关材料报认证中心。2、对某个已获认证产品型号基础上扩展(派生)的新型号的认证申请,如果其受控关键零部件和材料与原产品型号一致,且其变更部分对满足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指标无影响时,可在申报增项的同时提出免检申请。3、认证中心收到认证材料后的工作程序与初次认证工作程序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