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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IVDR体外诊断器械法规2017/746过渡指南

发布时间:2025-06-07人气:

IVDR法规的核心变化

IVDR 2017/746的主要变化包括:

1. 分类规则升级:采用基于风险的分类系统(A-D类),将更多产品纳入高监管类别。

2. 临床证据要求加强:要求制造商提供更严格的性能评估和临床数据支持。

3. 公告机构参与扩大:约80%的IVD产品需通过公告机构认证,而此前仅20%需此类审查。

4. 供应链责任强化:对进口商、分销商等供应链角色提出明确义务。

过渡期关键时间节点

根据欧盟2022年发布的修订案(Regulation (EU) 2022/112),过渡期延长至:

- 2025年5月26日:适用于需公告机构审查的D类器械。

- 2026年5月26日:适用于C类器械。

- 2027年5月26日:适用于B类和A类无菌器械。

在此期间,符合IVDD指令的产品仍可投放市场,但制造商需满足IVDR的部分要求(如上市后监管)。

企业应对策略

1. 分类确认与差距分析:优先根据新规重新分类产品,识别合规缺口。

2. 技术文件更新:按照附录II和III要求完善技术文档,特别是临床证据部分。

3. 公告机构合作:尽早与公告机构接洽,避免因审核资源紧张导致延误。

4. 供应链合规:与上下游合作伙伴明确责任划分,确保可追溯性。

常见挑战与解决方案

- 临床数据不足:可通过等效器械数据或上市后临床随访(PMCF)补充。

- 公告机构产能限制:建议提前12-18个月提交申请。

- 遗留器械处理:需在过渡期结束前完成IVDR认证,否则将退市。

欧盟IVDR的实施是一项系统工程,企业需结合自身产品线制定分阶段计划。通过充分利用过渡期政策,并借助专业咨询机构支持,可有效降低合规风险,确保市场准入的连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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