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PPE法规(EU 2016/425)是规范个人防护设备(PPE)在欧盟市场流通的核心法律框架,于2018年4月21日正式取代旧指令89/686/EEC。该法规通过更严格的风险分类和合规要求,确保PPE产品在保护用户安全方面的有效性。以下从分类体系与认证流程两大维度展开说明。
一、PPE产品的风险等级分类
根据EU 2016/425,PPE按风险程度划分为三个类别:
1. 第一类(低风险):防护轻微风险的产品(如清洁用手套、普通太阳镜),企业可通过自我声明完成符合性评估。
2. 第二类(中等风险):防护非致命但可能导致严重伤害的风险(如摩托车头盔、防化手套),需欧盟公告机构(Notified Body)进行型式检验(Module B)及后续合规评审。
3. 第三类(高风险):防护致命或不可逆伤害的产品(如呼吸防护设备、防坠落装置),除型式检验外,还需增加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审核(Module C2或D)。
二、CE认证关键流程
1. 技术文件准备:包括产品设计图纸、风险评估报告、符合性声明、使用说明书等,需体现EN标准或等效技术规范。
2. 符合性评估:
- 第一类:制造商自主进行内部生产控制(Module A)。
- 第二/三类:提交公告机构进行EC型式检验(Module B),并通过Module C/D确保持续合规。
3. CE标志加贴:通过评估后,产品需标注CE标志、公告机构编号(第二/三类适用)、制造商信息及产品型号。
4. 市场监督:欧盟成员国当局会进行抽查,不合规产品将被召回或罚款。
三、制造商注意事项
- 持续合规义务:即使通过认证,仍需监控产品性能并更新技术文件。
- 进口商责任:非欧盟企业需指定欧盟授权代表(EC REP)处理合规事务。
- 标准更新追踪:EN标准通常每5年修订,需及时调整以保持符合性。
该法规的实施显著提升了PPE产品的安全透明度。企业需精准匹配分类要求,系统化完成认证流程,方能在欧盟市场稳健运营。对于第三类产品,建议提前12个月启动认证程序以应对复杂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