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澳大利亚政府也对外接电源的能效实行管制,例如外部开关电源,AC充
电器和AC适配器。澳大利亚政府于2005年颁布了新标准 AS/NZS 4665,该标准分为
2部分:
第1部分PartI:AS/NZS 4665.1:2005,规定了评估外接电源供应器低能源
性能的测试方法以及测试设备的要求。同时,也对能效标记制定了相关的等级。
第2部分Part II: AS/NZS 4665.2:2005,规定了外接电源的低能源性能标准
(MEPS)。目前来说,MEPS在管理机构注册仍是自愿的,但从2007年10月1日开
始,MEPS将成为强制性的。
AS/NZS 4665的颁布,意味着外接电源:
■ 必须按照AS/NZS4665.1:2005的测试标准进行测试,并且符合AS/NZS
4665.2:2005的小能耗要求。
■ 必须在New South Wales, Victoria, 或 South Australia的
任一指定机构注册备案。
■ 可以自由选择标记符合AS/NZS4665.1:2005规定等级的能效标记。
2007.10.1后,作为强制性注册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