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1552-2009标准适用于M1类车辆,即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不超过9座的载客车辆。标准主要针对车辆在发生碰撞时,内部装饰件、控制装置等凸出物可能对乘员造成的二次伤害风险进行规范。标准将测试区域划分为三个关键区域:头部碰撞区、膝部碰撞区和其他区域,每个区域都有相应的测试要求。
头部碰撞区测试是标准的核心内容之一。该区域包括仪表板上部、车顶内衬、A/B/C柱饰板等可能与乘员头部接触的部位。测试采用165mm直径的头部模型,以24.1km/h的速度撞击被测部件。测试要求凸出物半径不得小于3.2mm,且在任何方向上的突出高度不得超过9.5mm。对于刚性材料,还需通过能量吸收测试,确保碰撞时产生的减速度不超过80g。
膝部碰撞区测试主要针对仪表板下部、中控台等部位。测试采用直径为76mm的半球形冲击器,以6.7m/s的速度进行撞击。标准要求这些区域的凸出物在受到撞击时不应产生尖锐边缘,且不得有导致乘员严重受伤的风险。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转向管柱、变速杆等部件的设计要求必须满足在碰撞时能够溃缩或变形,以吸收冲击能量。
其他区域的测试要求相对宽松,但仍需确保凸出物不会在正常使用或碰撞情况下对乘员造成伤害。这包括门内饰板、座椅靠背等部位。标准对这些区域的材料硬度、边缘处理等都有具体规定。
测试设备方面,标准规定了头部冲击试验装置、膝部冲击试验装置等专用设备的技术参数。这些设备必须满足规定的精度要求,包括冲击速度误差不超过±3%,时间测量精度达到±0.1ms等。测试环境温度应控制在20±5℃,相对湿度在30%-70%之间,以确保测试结果的可比性。
样品准备也是测试的重要环节。被测部件应按照实际装车状态固定在刚性基座上,所有连接件和安装方式都应与实车一致。对于可调节部件,需在最不利位置进行测试。测试前,样品应在测试环境下放置至少24小时,以达到温度平衡。
测试过程中需要记录的关键数据包括:冲击瞬间的速度、减速度-时间曲线、接触力等。这些数据将用于评估被测部件是否符合标准要求。特别是减速度曲线,它能直观反映碰撞能量的吸收情况,是判断合格与否的重要依据。
GB 11552-2009的实施对我国汽车安全水平的提升起到了积极作用。一方面,它促使汽车制造商改进内饰设计,采用更安全的材料和结构;另一方面,也为监管部门提供了明确的技术依据,有利于保障消费者权益。随着汽车技术的进步,该标准也在不断修订完善,以适应新材料、新工艺带来的挑战。
对于汽车制造商而言,要满足GB 11552-2009的要求,需要在产品设计阶段就充分考虑安全性。这包括:选择适当的材料,如使用吸能性能好的发泡材料;优化结构设计,避免出现危险凸起;加强生产工艺控制,确保零部件边缘处理符合标准等。同时,建立完善的测试验证体系也至关重要,包括计算机辅助分析、台架试验和整车碰撞试验等多种手段的结合运用。
GB 11552-2009作为我国汽车被动安全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GB 11551-2014《汽车正面碰撞乘员保护》等标准共同构成了乘员保护的技术规范体系。随着自动驾驶等新技术的兴起,车内乘员与内饰件的互动方式可能发生变化,这也给标准的未来发展提出了新的课题。
总的来说,GB 11552-2009通过科学严谨的测试方法,有效降低了乘用车内部凸出物带来的安全风险。汽车制造商应深入理解标准要求,将其贯彻到产品开发全过程,为消费者提供更安全的汽车产品。同时,消费者在选购车辆时,也可以关注相关安全配置,选择通过严格测试的车型,确保行车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