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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萨克斯坦MES认证中关于无线通信产品的技术文件翻译要求

发布时间:2025-05-24人气:

一、语言与格式的强制性规定

1. 必须提供哈萨克语和俄语双语版本

2. 技术文档需采用PDF/A-2格式存档

3. 页面尺寸严格限定为A4(210×297mm)

4. 所有图纸必须保留原始英文标注的同时添加双语注释

二、关键文件翻译规范

1. 射频测试报告需包含完整的参数对照表

- 频率范围必须转换为MHz单位

- 发射功率需标注dBm和W双单位

- 带宽参数要求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2. 电路原理图翻译要求

- 元器件符号保持国际通用标准

- 功能说明需双语标注

- 关键参数需增加哈萨克语脚注

三、EMC测试文档特殊要求

1. 测试标准编号必须保留原编号(如EN 301 489)

2. 限值表格需转换为哈萨克斯坦国家标准(KZ GOST)

3. 测试曲线图需添加俄语坐标说明

四、用户手册翻译注意事项

1. 安全警告部分必须使用红色字体突出显示

2. 操作步骤需采用"动词+名词"的哈萨克语固定句式

3. 技术参数表需增加与欧亚经济联盟标准的对照栏

五、认证标识的排版规范

1. MES标志尺寸不得小于8mm×8mm

2. 认证编号格式必须为"MES-RC-XXXX-XX"

3. 双语标识的排列顺序为哈萨克语在上、俄语在下

特别提醒:自2024年1月起,哈萨克斯坦将实施新的文件认证制度,所有技术文件需通过经MES认可的翻译机构进行公证翻译,且翻译人员需具备通信工程专业背景。建议企业在准备阶段预留至少30个工作日用于文件本地化处理。未按规定格式提交的技术文件可能导致认证周期延长60%以上。

(注:本文数据基于哈萨克斯坦数字发展、创新和航空航天工业部2023年第458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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