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器具作为家庭和工业领域的重要能源消耗设备,其能效表现直接影响能源利用效率和环境保护。欧盟于2009年颁布的2009/142/EC指令(简称GAD)为燃气器具的能效评估建立了统一框架,该指令不仅涉及产品安全要求,更将能效等级评估作为核心内容,推动行业向绿色低碳方向转型。
指令的核心要求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明确燃气器具的定义范围,涵盖家用燃气灶具、热水器、采暖锅炉等21类产品;其次,建立基于热效率的能效分级体系,要求制造商必须通过标准化测试程序验证产品能效;最后,规定加贴能效标签的义务,确保消费者能够直观识别产品性能等级。
能效评估的技术标准主要依据EN 153系列标准。以燃气热水器为例,评估需测量三项关键指标:额定热负荷下的热效率(ηn)、部分热负荷下的热效率(ηp)以及待机状态的热损失(Pst)。根据测试结果,产品被划分为A+++(最高效)至G(最低效)共7个等级。值得注意的是,2021年实施的能效标签新规取消了E-G等级,现有产品必须至少达到D级才能进入欧盟市场。
制造商在合规过程中需重点关注三个环节:一是选择欧盟公告机构进行型式检验,获得CE认证;二是按照EN 437标准进行燃气适应性测试;三是建立持续的生产过程控制体系。以德国博世某型号冷凝式燃气锅炉为例,其通过优化换热器设计将热效率提升至108%(按低位发热量计算),成功获得A++评级,较传统产品节能达30%。
市场监督数据显示,该指令实施后欧盟燃气器具平均能效水平提升显著。2015-2020年间,燃气热水器的A级以上产品占比从12%增长至47%。但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如部分进口产品存在能效数据虚标现象,这促使欧盟在2023年修订了市场监督条例,强化了边境抽检力度。
对于中国企业而言,出口欧盟市场需要特别注意两点技术差异:一是欧盟采用ISO 6976标准计算燃气热值,与中国GB标准存在约2%的测量偏差;二是欧标要求产品在0.85倍额定压力下仍能稳定工作,这对燃烧系统设计提出更高要求。建议企业提前进行第三方能效预测试,避免因能效不达标导致退货风险。
未来发展趋势显示,欧盟正计划将燃气器具纳入生态设计指令(ERP)范畴,可能新增氮氧化物排放限值等环保指标。行业专家预测,到2027年欧盟可能全面禁售非冷凝式燃气热水器。这些变化意味着企业需要加大研发投入,开发更高效的燃烧技术和智能控制系统。
该指令的实施经验对中国能效标准体系建设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目前我国燃气器具能效标准(GB 20665)仍采用三级分级制,测试方法也与欧盟存在差异。随着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推进,借鉴欧盟分级更细、要求更严的能效评估体系,或将推动我国相关标准的升级换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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